欢迎来到 合肥离婚律师 网站
协议离婚
    无分类
联系我们
你的位置:首页 > 协议离婚

协议离婚房产归一方,但对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?

2019-6-25 11:02:42      点击:

在现实生活中,很对夫妻为了早些结婚不和谐的婚姻,答应将房产给对方,为防止一方离婚后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,建议在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。有了公证的离婚协议,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是予以认可的,随时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。

若离婚协议未办理公证,离婚后又反悔,不愿配合对方将房产过户至对方名下,而一方以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,在对方未到场或拒绝配合过户的情况下,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。那么,遇到这种情况,该如何来维权呢?

律师建议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。对方不配合过户构成违约,可以想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内容,协助办理过户手续,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,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,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