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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议离婚房产证去名字手续怎么办理?

2019-5-8 11:09:03      点击:


双方婚后共同购买房屋,房产证上登记的双方的名字。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,协议离婚房产证归一方所有,如何去另一方名字,手续怎么办理?

在离婚房产分割中,经常会涉及到房产证加名及减名的事情,协议离婚房产证去名字手续是比较简单的,双方共同到房产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要求产权人双方当事人到场申请。双方携带离婚协议书、房产证、身份证等资料先到房管局办理析产手续,缴纳少量费用。然后就可以重新办一本新的房产证,原来的作废处理。

若已离婚不方便到场,有两个方式来解决:

  1、公证委托,对方可以委托前夫(前妻)或亲朋好友代为办理。可以双方凭身份证,户口本,离婚证书,经过公证的离异协议(上面注明住房分割细则,住房归谁),以及住房房产证,契税证,土地证。两人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,申请办理离异房产析产过户,重新办理一方姓名房本,就可以,只要证件齐全,只有几百元搞定,没有任何税费,析产过户前提,住房贷款还清,无抵押。

  2、若对方不配合,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对方配合履行义务。